关于印发陕西省建筑业协会第七届六次常务理事会有关决议的通知 二维码
829
发表时间:2025-09-22 14:50 陕建协发〔2025〕25号 各会员单位: 陕西省建筑业协会第七届六次常务理事会于2025年9月18日至21日采用通讯形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陕西省建筑业协会关于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的议案》《陕西省建筑业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产生办法》《关于吸收新会员的议案》《关于调整常务理事、副会长的议案》,现予公布。 附件: 1.陕西省建筑业协会关于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2.陕西省建筑业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产生办法 3.关于吸收新会员的决议 4.关于调整常务理事、副会长的决议 陕西省建筑业协会 2025年9月22日
附件1 陕西省建筑业协会关于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根据《陕西省建筑业协会章程》规定,陕西省建筑业协会第七届理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确保换届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依据陕西省民政厅《社会团体换届工作指南》的相关要求,决定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旨在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换届工作顺利进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促进协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一)顾问: 孙众志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正厅级) (二)组长: 姚宽一 陕西省建筑业协会第七届监事会监事长 (三)副组长: 高 雄 陕西省建筑业协会副会长 陕西建工第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段 娅 陕西省建筑业协会副秘书长 (四)党组织代表: 贺玉周 陕西省建筑业协会会员管理部部长 屈丹妮 陕西省建筑业协会会员管理部干事 (五)负责人、理事、会员代表: 梁伟奇 陕西省建筑业协会副会长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史向庆 陕西省建筑业协会副会长 陕西有色建设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江少兵 陕西省建筑业协会副会长 中建三局集团西北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贵军 陕西建工第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张娟宁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区域指挥部总经理、党支部书记 金万松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建设公司副总经理 雷 斌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城市发展与现代交通学院副院长、教授 (六)监事代表: 宁小社 陕西省建筑业协会第七届监事会副监事长 二、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落实行业管理部门、登记管理机关、党建工作机构有关换届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全面领导和组织协会换届工作,制定具体实施计划。 (二)制定详细的协会换届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专项会议,研究讨论换届选举时间、候选人提名、投票程序等关键事项。 (三)组织系统梳理会员(会员代表)名册,严格审核会员资格条件,确保符合章程规定。 (四)组织提名新一届理事、常务理事、监事(长)、秘书长、副会长、会长等建议人选。 (五)讨论并审议通过《章程(草案)》《理事会工作报告(草案)》等换届会议相关材料,确保内容准确、合规。 (六)讨论通过换届选举会议议程,明确会议流程、时间安排和表决机制等。 (七)讨论通过其他与换届相关的重要工作事项,及时处理换届过程中的突发问题。 三、相关问题说明 (一)换届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于协会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协调、文件准备、会议记录等具体工作。换届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将自动解散。 (二)按照相关规定,协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包括负责人代表、党组织代表、理事(常务理事)代表、监事代表、会员代表,以体现多方参与和监督机制。 附件2 陕西省建筑业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产生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陕西省建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的产生程序,明确会员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保障本会会员代表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陕西省建筑业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会员代表是指从协会会员中推选产生,代表会员参加协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会员。 第三条 会员代表推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会员代表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二)遵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 (三)具有行业、区域和专业代表性; (四)加入协会一年以上,积极参加协会各项活动。 第五条 协会秘书处负责组织开展会员代表推荐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 会员代表产生方式: (一)协会秘书处按照地域分布、行业类别、协会活动参与度或由本人自荐等相结合原则,由秘书处拟定会员代表名单,报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形成会员代表名单,并向全体会员公示7日。 (二)会员对公示的会员代表名单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换届领导小组提出,换届领导工作小组在接到异议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调整或解释,并公布调整结果。 (三)协会上一届理事、监事及本届候选的理事、监事直接作为会员代表。 第七条 会员代表任期为4年。 第八条 会员代表数量不少于全体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九条 会员代表权利: (一)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会费标准等重要制度性文件; (二)决定协会的工作目标、发展规划和其他重大事项; (三)制定和修改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产生办法; (四)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 (五)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 (六)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七)决定终止事宜; (八)会员代表大会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 会员代表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会员职责; (二)按要求出席会员代表大会; (三)积极对协会工作提出意见; (四)履行会员代表大会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 会员代表不能出席会员代表大会和履行代表的权利、义务时,经协会秘书处核实免除其会员代表资格。 第十二条 本制度经陕西省建筑业协会第七届六次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施行。 附件3 关于吸收新会员的决议 根据陕西省建筑业协会第七届六次常务理事会审议结果,决定吸收中建海创(陕西)建设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为协会会员。名单如下: 1.中建海创(陕西)建设有限公司; 2.中化学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3.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4.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附件4 关于调整常务理事、副会长的决议 根据陕西省建筑业协会第七届六次常务理事会审议结果,决定对第七届常务理事、副会长人选予以变更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 陕西建工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常务理事代表调整为现任党委书记、董事长冯宏斌; 2. 陕西建工第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常务理事代表调整为现任党委书记、董事长王贵军; 3.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副会长代表调整为现任党委书记、董事长梁伟奇; 4. 西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副会长代表调整为现任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马勇。
文章分类:
协会文件
|